香港第三方支付牌照

香港儲值支付工具牌照

2015年11月13日,香港特區政府出臺《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》,該條例推行儲值支付工具發牌制度以及指定零售支付系統制度。該條例賦權香港金融管理局(金管局)在香港發牌予儲值支付工具並監督其營運,以及指定和監管零售支付系統。該條例設有一年過渡期,至2016年11月12日結束。


一.定義

香港第三方支付牌照,即儲值支付工具(簡稱SVF,Stored Value Facilities)一般指實體(例如儲值卡)或電子(例如電子錢包)的具有儲值功能的支付產品和服務,可以作為支付商品和服務或各方資金轉賬的方式。其中,單用途SVF不受到該條例規管。例如,由某連鎖咖啡店發出、只可用於購買該連鎖店產品和服務的支付卡就無需申請SVF許可證。

儲值支付工具分為四類:

(a)單用途SVF—只能用於購買發行人提供的商品和服務。
(b)多用途SVF—可用於購買各種商品和服務,或向另一個人付款。
(c)基於網路的SVF—價值存儲在發行人的支付系統中。
(d)基於非網路的SVF—價值物理存儲在SVF中。

圖:儲值支付工具SVF的四類分類

實名制及儲值上限

00001. 實名制:實名制是基本要求,但也可獲豁免實名制,一是儲值額3000元或以下的實體卡不用實名登記;二是無充值功能、儲值額8000元或以下的網路帳戶不用實名登記,而可充值的儲值帳戶是否需實名制,則視帳戶充值額及每年交易金額而定。

00002. 儲值上限:未實名的實體儲值支付工具的儲值上限為3000港元(約2660人民幣)。虛擬儲值支付工具視乎牌照條款而設定不同的上限金額。考慮到申請者的業務性質不同,金管局不會以“一刀切”的方式劃定限額,申請人可以根據過往交易記錄提出建議,但金額越高,金管局對於該機構的反洗錢等風控措施的要求也就更高。如果有關儲值支付工具的交易範圍僅限於香港本地,對應的監管要求就比較低,但如果涉及跨境支付等功能,要求會提高。例如,支付寶實名制的客戶在香港的儲值上限為10萬港元,而每日的充值上限則為5000港元。


二、申請資格

按照條例規定,申請資格如下:

(a)主要業務:主要業務必須為發行或促進發行儲值支付工具。

(b)資本要求:最低資本要求不少於2500萬港元(約2206萬人民幣)。

(c)本地註冊:必須在香港成立實體辦事處,即註冊香港公司。註冊香港公司指的是在香港特區範圍內註冊的有限公司或無限公司。一般海外人士到香港註冊大多都是有限公司,這種有限公司屬於實體公司,而不是離岸公司或空殼公司。按照慣例,香港有限公司註冊資本應不少於1萬港幣。

(d)適當人選:申請人的每名行政總裁、董事或控權人,均須是“適當人選”。“適當人選”主要考慮的因素有聲譽,品格,經驗,能力,有無違法紀錄,是否未解除破產等。

申請人還須向金管局提交獨立評估報告,內容包括6個範疇:(a)企業管治及風險管理;(b)儲值金額管理;(c)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(AML/CFT)制度;(d)科技風險管理;(e)支付保安管理;(f)業務持續運作管理。金管局可能採取現場與非現場審查,獨立評估、檢閱報告以及與持牌人管理層會面等方式規管持牌人。

· 在現行規定下,儲值支付工具的持牌人還可以提供匯款及貨幣兌換服務,但僅可作為附屬業務或附帶業務,此時SVF持牌人不需要額外向香港海關申請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,以避免監管重疊。


三、牌照續牌費

非銀行的持牌人須繳付的牌照費為11.302萬港元/年。


四、獲發牌照公司

第一批:2016年8月,香港發放首批SVF牌照,首批5家獲發牌照公司包括阿裏巴巴旗下的支付寶香港公司、微信支付、香港電訊旗下HKT Payment、TNG(Asia)Limited及八達通卡有限公司。首批獲得牌照的是香港本土做儲值卡業務比較久的企業,微信和支付寶也已經在香港開展了比較久的業務。

第二批:2016年11月,香港金管局發放第二批SVF牌照,獲發牌8家公司包括PayPal Hong Kong、三三金融服務、快易通、易票聯支付技術公司、僑達國際、通匯(香港)投資諮詢、Optal Asia及UniCard Solution。

截至目前,香港金管局共發出16張SVF牌照。值得注意的是,根據《銀行業條例》,銀行被視作已獲授權發行多用途儲值卡,即銀行自動成為SVF持牌人,將來獲發銀行牌照的機構,將同時獲發SVF牌照。目前共有三家持牌銀行營運預付卡形式的SVF。


五、運營數據

按照香港金管局發佈的文件,持牌機構的運營範圍包括 i)線上支付,ii)銷售點流動支付,iii) P2P轉賬,iv)實體卡四個方面。目前,微信支付和支付寶在港的運營範圍包括線上支付、銷售點流動支付、P2P轉賬三項。


六、申請或者併購牌照

6.1 協助申請牌照

我司為貴公司提供一站式服務,可以全方面幫協助公司申請牌照:
1、協助客戶辦理董事辦理合規更正;
2、撰寫的商業計畫書、運營方案以及合規方案;
3、準備與撰寫申請材料;
4、撰寫反洗錢條例及反恐怖組織融資條例,以及條例的日常操作方案;
5、申請過程中,負責回答由監管部門提出的問題提出的問題。
6、若監管機構需要我們提供其餘文案或相關說明,我們將負責撰寫及提交。

6.2 協助併購牌照

我司根據客戶要求,借助自身強大的平臺,搜索合適的標的:

1. 通過自身特有的管道資源,根據客戶要求篩選合適的標的牌照公司

2. 對標的公司進行前期的審查,確定標的公司在反洗錢、債務、法規方面乾淨

3. 協助客戶對接資源,安排面談,起草MOU

4. 協助客戶安排律師進行盡職調查DD,審計核算

5. 協助客戶準備最終的協議SPA

6. 協助客戶完成牌照監管部門審批,報備,轉換

7. 協助客戶進行稅務、銀行帳戶、註冊處等過戶

6.3 目前市場牌照併購價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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